以公共性引领发展——世界主要国家家庭教育法律政策
发布时间:2019-05-27 浏览次数:
本期提要
由于现代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,家庭教育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。为了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质量,秉持多元、弹性、终身教育的原则,世界主要国家将家庭教育纳入国家公共服务范畴。以家长为主体,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。以政府为主导,有效整合资源,协调相关部门,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活动。为有效满足教育个性化、多样化需求,将家庭教育视为一种教育形式,以可量化形式与学校教育相衔接。家庭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,设立家庭教育专项经费,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济保障。